法规的重要性
如果不遵守国际运输和手提物品出国的要求,可能会导致:
- 海关延误
- 扣押货物
- 违反联邦出口法,例如:
- 未能按要求获得出口许可证:每次违法可能导致25 万至 100 万美元的罚款,并可能因刑事定罪而被判入狱
- 虚假出口申报:罚款 10,000 美元
- 海关罚款:因国家而异,也可能包括扣押或扣留货物
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我们提供有关国际航运出口管制问题的培训视频。
在进行国际运输之前,请联系出口管制办公室export@ucsd.edu获取以下帮助:
- 确定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
- 在需要时获取许可证
- 在无需许可证即可运输物品的情况下,需要保留哪些记录的建议
所有国际货运的法律要求
注意:下述
美国政府出口法规是对有关选择代理、危险品运输或与特定物品运输到国外的其他管制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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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运国家
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和苏丹对进出口许可证有严格的要求。如果您有合作者,或者将从这些国家/地区发送或接收物品,请联系出口管制办公室了解许可证要求。
限制方筛查 (RPS)
重要提示:如有任何潜在的筛选匹配情况,请联系出口管制办公室。
出口许可证审核及申报
美国出口法规可能根据以下情况要求出口许可或许可例外:
- 商品(包括技术数据)
- 运送目的地
- 价值
- 最终用户
根据《对外贸易条例》,价值超过 2500 美元或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通过自动出口系统 (AES) 申报。出口管制官员可以审查并就可用的许可证例外情况提供建议。
出口分类:出口管制和协调关税分类
- ECCN(出口管制分类编号字母数字代码)
- 或者
- ITAR 类别(罗马数字)
这些是根据出口法规中的技术清单确定的。根据出口分类,可能需要根据发货实体、最终用户或目的地国家获得出口许可证或许可证豁免。
国际出口分类:
- 协调制度关税编码 (HS 编码)
- 6-10 位数字:用于对交易产品进行分类的国际标准化名称和数字系统
- USHTS 是美国版的关税法典
分类不当可能会导致关税或罚款。请在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
B 表搜索引擎上浏览或搜索完整的 HS 代码列表。
为了提供最准确的分类,需要提供足够的描述或零件编号。还可以向制造商索取 HS 代码和出口分类。
如何评估货件价值
最低申报价值
世界贸易组织和各国海关都要求对货物进行准确的估价。没有一个国家接受零美元价值。可以申报的最低价值是1美元。
如果该物品未出售,发票上应注明:
- “价值仅用于海关目的;物品不可出售”
- 或者
- “仅用于研究目的”
确定价值
- 购买的商品
- 申报价值应=采购单价格或报价
- 内部开发的项目,即测试设备
- 申报价值应该=货物成本+人工费用
- 免费提供原型
- 申报价值应=该物品出售时的价格(供应商应提供此价格)
估价申报的重要性
价值决定了货物出口前
美国是否需要进行特殊政府申报(AES/EEI)。申报的发票价值是发货国应缴纳的任何适用关税或税费的基础。海关知道货物的典型价值;价值过低可能是一个危险信号。如果有任何进出口处罚,则处罚将根据货物价值进行评估。
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要求
所有出口均需提供形式发票。您也可能将其称为商业发票 (CI)。如需填写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方面的帮助,请通过BFSupport联系出口管制或 UCSD 运输部门(需要登录)。
如果您使用在线快递系统(例如 FedEx 或 UPS),可能会自动生成形式发票。如果您使用纸质快递系统,则需要创建自己的形式发票并将其包含在包裹中,并在运输记录中保留一份副本。
所需信息(货物中的所有物品均须在发票上申报):
- 发票创建日期
- 唯一的发票号码
- 发货方和收货方/公司的完整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这些也称为记录出口商/托运人和记录进口商/收货人
- 完整、简洁的货物运输描述
- 例如:不要标明“细胞”;你需要标明细胞的种类
- 错误:“细胞”
- 右图:“人类肝细胞”
- 商品的原产国(制造国)
- 数量:每件发货准确数量
- 重量以公斤为单位
- 产品价值:单价+延伸总价
- 发票总金额
发票上还需要有转移声明“这些物品受
美国政府控制,仅获准出口到最终目的地国家,供本文所列的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用户使用。未经
美国政府批准或
美国法律法规另行授权,不得以原始形式或合并到其他物品中的形式将其转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其他国家或授权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用户以外的任何人。”
如果您的物品根据 ITAR 出口许可证出口,请
咨询出口管制办公室。
当不需要电子出口信息 (EEI) 时,需要在发票上注明以下声明:“不需要 EEI - 没有价值超过 2,500 美元的个人 B 表编号。”
价值超过 2500 美元的货件和/或可授权物品的要求
出口价值超过 2500 美元(每个 HS 代码)或需要出口许可证时,必须提交自动出口系统 (AES) 电子出口信息 (EEI) 。此要求适用于运输物品和手提物品。
如果需要 EEI,则必须在空运单上列出AES ITN(备案交易证明编号)。出口申报 EEI 可以通过 UC 授权的货运代理或出口管制办公室进行备案。
“行业工具”的例外情况
要符合“贸易工具”例外规定,出口必须:
- 期限少于一年。
- 成为旅行者领域人士普遍认可的“交易工具”的一种装备。
- 处于旅行者的有效控制之下。这意味着物品必须始终由旅行者亲自保管,或存放在酒店保险箱、保税仓库或带锁的会议设施中。
- 旅行不能包括受制裁的国家(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或苏丹)。
旅行者在未事先获得明确建议的情况下,不应服用以下任何药物:
- 根据保密义务收到的数据或信息。
- 专为军事 (ITAR) 或太空应用而设计或修改的设备、系统或软件(即使这些物品用于学术研究环境)
- 收到的设备、设备或计算机软件
- 限制向外国人出口
- 或者
- 并限制外国人进入。
请联系出口管制办公室寻求帮助,正确评估您的资格并执行此例外。
临时出口和再进口注意事项
制造宣誓书– 当将
美国制造的商品临时运往国外时,请准备一份
制造宣誓书(PDF),以便报关行在重新进入
美国时提交给海关。此文件证明该物品原产于
美国。在出口时准备此文件可确保您的重新进入海关不会因缺少文件而延误或被拒绝。
解决临时出口关税问题
- 注册证书– 对于返回美国的高价值货物,在出口前向海关注册货物可能有助于避免关税或重新进入美国的延误。填写CBP 表格 4455,然后将货物带到海关进行检查和签名。
- 卡内特– 卡内特是大多数国家/地区接受的标准化机制,用于促进临时货物的免税进出口。卡内特上涵盖的所有物品必须在出口之日起一年内原封不动地返回。卡内特包括预计关税价值的保证金,如果物品未在此期限内重新出口,海关可以索取这笔保证金。美国货运服务公司 (ACS) 可以申请卡内特来支持 UCSD 的业务和研究。
- 临时保税 (TIB) – 用于代替 Carnet 免税入境;TIB 的规则和费用因地而异。
- 请务必向当地代理商询问免税进口临时货物的最佳方式。
导入文档
- 价值 2,000 美元或以上的货物或使用出口许可证时,需要与 UCSD 的货运代理之一进行正式清关。其他特殊情况可能要求您使用报关行进行进口。为了避免延误,最好提前计划并在您进口的物品发货前咨询货运代理。
加拿大和墨西哥
对于
美国与加拿大或墨西哥之间的货物,可能需要 NAFTA 原产地证书(
CBP 表格 434 ,PDF)。在确定 NAFTA 是否适用于您的货物时,请务必仔细查看
NAFTA 法规。
记录保存要求
您需要保留所有运输记录,自出口之日起保留 5 年。这包括形式发票、空运单、出口申报单和相关通信。
向您的托运人索取相关文件的副本或在使用在线申请时打印这些文件。您的托运人(例如 DHL、FedEx 或 UPS)不会为您保留运输记录的副本。
与您的国际合作伙伴沟通货运事宜
建议出口商联系其合作伙伴,询问目的地国家的进口要求。如果文件中未包含适当的进口许可证,进口国海关官员可能会阻止进口。各国的进口要求差别很大。